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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业“双打”及农资打假工作总结——聚焦渔需物资销售环节

渔业“双打”及农资打假工作总结——聚焦渔需物资销售环节

一、工作背景与总体部署

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(“双打”)及农资打假工作的统一部署,我部门聚焦渔需物资销售环节,围绕船舶用柴油机、渔网渔具、饵料饲料、渔药、救生设备等重点产品,坚持“标本兼治、打防结合”原则,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通过强化源头治理、销售监管和宣传引导,有效规范了渔需物资市场秩序,保障了渔民合法权益和渔业生产安全。

二、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

(一)严格销售主体准入,规范经营资质

对辖区内渔需物资销售门店、渔港码头及电商平台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,重点核查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授权文件。累计检查渔需物资经营主体127家次,责令整改证照不全或超范围经营商户8家,取缔无证经营摊点3处。同步建立“一户一档”监管台账,实现销售主体动态化管理,从准入环节阻断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渠道。

(二)强化流通领域抽检,严控产品质量

针对渔药、饲料、绳索、浮子等常用渔需物资,联合质检机构开展专项抽检45批次,重点检测有效成分含量、安全指标及标识标注合规性。检出不合格产品3批次,均已依法下架封存并溯源查处。对渔网渔具的网目尺寸、断裂强力等关键指标实施销售环节验证抽查,现场责令整改标识不规范产品12件,有效倒逼销售商落实进货查验义务。

(三)打击侵权假冒行为,净化销售环境

以渔具品牌专卖店、渔药连锁经营店及网络销售平台为重点,严查商标侵权、假冒专利及伪造产地等违法行为。行动期间立案查处销售假冒品牌渔线案件2起、伪造渔药生产批号案件1起,涉案货值3.2万元,处罚款5.6万元。联合电商平台清理下架违规渔需物资链接37条,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,形成有效震慑。

(四)完善销售环节追溯,推动社会共治

推行渔需物资销售“电子台账+承诺书”制度,指导58家经营户建立进销货电子记录,实现重点产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组织渔需物资销售商集中约谈培训3场次,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62份,粘贴“放心渔需”标识1500余份。畅通12316投诉举报渠道,受理渔需物资质量纠纷5起,办结率100%,切实提升渔民维权便利度。

三、存在问题与不足

部分乡镇渔需物资零售点规模小、分布散,进货台账记仍依赖手工,追溯效率偏低;电商销售渠道中,个别微商、短视频平台店铺资质审核难度大,存在监管盲区;基层执法检测装备不足,对渔用新材料、智能设备等新型产品的真伪鉴别能力有待提升。销售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需持续巩固,部分偏远渔村消费者辨假识假能力较弱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(一)深化销售环节精准监管

完善渔需物资销售主体分级分类管理,对风险较高的渔药、饲料经营户提高检查频次。推广“互联网+监管”模式,试点渔需物资销售溯源二维码,实现重点产品全链条闭环管理。针对电商渠道,建立与平台的数据协查机制,定期交换违规线索。

(二)强化执法联动与能力建设

加强渔业、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,每季度开展一次渔需物资销售市场集中整治。组织销售商法律法规及产品知识培训不少于4场次,配强基层快速检测设备,提升一线执法查验水平。

(三)持续开展宣传引导

结合“放心渔需下乡”活动,深入渔港渔村普及识假辨假知识,曝光典型案例。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,评选“渔需物资诚信经营示范店”,引导销售商自觉抵制侵权假冒产品,共同维护渔业物资销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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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4:19:04